公平貿易可可

 

 

在2000及2001年時,全世界70%的可可是由位於西非的童工勞力所提供。自從可可於西非的象牙海岸被發現以來,象牙海岸每年提供了全世界40%的可可豆原物料,此地產出的可可豆幾乎被用於所有品牌大量生產的巧克力中。一些位於西方的知名巧克力大廠,甚至掌握了象牙海岸近85%的可可出口量。這些世界性知名可可/巧克力大公司包含Harshey’s、Mars、Nestle、Russell Stover、Cargill和 ADM,只是這些跨國企業並不把這個問題當做是問題而已。

世界上大部份的可可市場,都是由進口商或是經銷商所掌控的,然而這樣的商業制度卻不公而盲目,由握有經濟優勢的少數方掌握了大部分的商業利益及話語權,而處遇弱勢的生產者卻永遠無法擺脫嚴峻的生存處境。相反的公平貿易可可的生產,從農田到進入商店都是由獨立、非營利的認證機構層層管制與督導。公平貿易可可確保所有的可可,都是在對社會負責的情形下所生產製造及銷售。這些社會責任尤以下列為主:

  1. 遵守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29、105以及138條約有關童工及強迫勞動的規範。
  2. 經貿商直接與自主的小型農夫合作社購買可可。幫助生產者獲得掌控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同時也可以確保生產者在出口可可時獲得合理的利潤。

公平貿易可可讓種植可可的生產者,取回他們對自己的土地的規劃權利,並有能力掌握自己的生活方式。此外身為合作社成員,這些生產者們齊心合作的選擇如何讓公平貿易的利潤回到他們的社區,以民主的方式決定社區發展的方向,將公平貿易體系下獲得的社區發展金,改善社群的基礎建設,如改善生產技術、建立飲用水井或者整建學校;同時公平貿易組織也持續輔導合作社改善產業中根植的傳統,根除剝削、阻絕童工,並致力提升婦女權益。